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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官宣“认房不认贷”,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3-8-31 阅读:915次

来源:乐居网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时隔六日,武汉官宣“认房不认贷”,落地相关政策。

8月31日,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武汉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市限购区域是“认房又认贷”,该政策执行后,限购区域即为“认房不认贷”了。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武汉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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