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5日至4月7日,共三天。其中,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五)调休,4月7日(星期六)公休。 4月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请各部门根据此通知安排好各自工作。放假前离开办公室时,注意做好清洁卫生、关门、关窗、关电源等各项工作。节日期间,请各位员工注意出行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 特此通知。 公 司 办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