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将我司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5日至4月7日,共三天。其中,4月5日(星期六,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日)公休,4月7日(星期一)补休。
4月8日(星期二)开始正常上班。
请各部门根据此通知安排好各自工作。放假前离开办公室时,注意做好清洁卫生、关门、关窗、关电源等各项工作。节日期间,请各位员工注意出行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
特此通知。
公 司 办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